讀故事 學黨史 | 不允許任何破壞紀律的現(xiàn)象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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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4-05-15 08:33:53 來源:自然資源部微信公眾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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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者按

開展黨史學習教育,充分發(fā)揮黨史以史鑒今、資政育人的作用,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。
為了深入學習貫徹《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》,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(tài)化長效化,自然資源部直屬機關黨委、中國自然資源報社共同開設“讀故事學黨史”專欄。
本專欄每周一期,陸續(xù)刊發(fā)關于黨的革命精神、光榮傳統(tǒng)、優(yōu)良作風、工作方法的黨史故事,推動自然資源系統(tǒng)干部職工進一步學史明理、學史增信、學史崇德、學史力行,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自然資源事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的動力和能力,奮進新征程、建功新時代。


不允許任何破壞紀律的現(xiàn)象存在


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工農紅軍之所以能不斷從弱小走向強大,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黨十分重視在部隊中加強紀律教育。從嚴治軍是建設強大軍隊的鐵律,是提高軍隊戰(zhàn)斗力的重要保證。解放戰(zhàn)爭時期黨發(fā)布過幾則從嚴治軍的命令。
1946年6月26日,國民黨撕毀停戰(zhàn)協(xié)定和政協(xié)協(xié)議,以22萬人悍然進攻中原解放區(qū)。其后,國民黨軍向其他解放區(qū)展開大規(guī)模進攻。全面內戰(zhàn)爆發(fā)。7月12日,為了取得更好的戰(zhàn)斗成果,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轉各部隊首長指示電,指出:
任何部隊,在每一次行動前,必須進行一次公開的全體的紀律教育,并以按照當前具體情況應當注意的具體事項,在不泄露機密的條件下,明確地告訴一切指戰(zhàn)員,方能于行動時使一切指戰(zhàn)員遵守政治紀律,給人民以良好影響。
毛澤東一貫重視部隊紀律問題。早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(zhàn)爭中,毛澤東等紅軍領導人就為中國工農紅軍制定了“三大紀律、八項注意”。
1928年春,工農紅軍在井岡山的時候,規(guī)定了三項紀律:第一,行動聽指揮;第二,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;第三,打土豪要歸公。
1928年夏提出了六項注意:(一)上門板;(二)捆鋪草;(三)說話和氣;(四)買賣公平;(五)借東西要還;(六)損壞東西要賠。
1929年以后,毛澤東又將三大紀律中的“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”改為“不拿群眾一針一線”;“打土豪要歸公”改為“籌款要歸公”,后來又改為“一切繳獲要歸公”。對于六項注意,增加了“洗澡避女人”和“不搜俘虜腰包”兩項內容,最后成為“三大紀律、八項注意”。
“三大紀律、八項注意”,具體內容在不同時候和不同部隊雖略有出入,但始終是紅軍以及后來的八路軍、新四軍、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,對人民軍隊的建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1947年10月10日,毛澤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起草的關于重行頒布“三大紀律、八項注意”的訓令發(fā)布。這個訓令后來以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于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》為題收入《毛澤東選集》第四卷。全文如下:
一、本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,實行多年,其內容各地各軍略有出入?,F(xiàn)在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重行頒布。望即以此為準,深入教育,嚴格執(zhí)行。至于其他應當注意事項,各地各軍最高首長,可根據具體情況,規(guī)定若干項目,以命令施行之。
二、三大紀律如下:
(一)一切行動聽指揮;(二)不拿群眾一針一線;(三)一切繳獲要歸公。
三、八項注意如下:
(一)說話和氣;(二)買賣公平;(三)借東西要還;(四)損壞東西要賠;(五)不打人罵人;(六)不損壞莊稼;(七)不調戲婦女;(八)不虐待俘虜。
在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于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》發(fā)布的當日,毛澤東又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起草了一份政治宣言,號召全軍“必須提高紀律性,堅決執(zhí)行命令,執(zhí)行政策,執(zhí)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,軍民一致,軍政一致,官兵一致,全軍一致,不允許任何破壞紀律的現(xiàn)象存在。我全軍將士必須時刻牢記,我們是偉大的人民解放軍,是偉大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隊伍。只要我們時刻遵守黨的指示,我們就一定勝利”。
1948年初,隨著革命的節(jié)節(jié)勝利,許多解放區(qū)已經連成一片,許多城市已經解放或者即將解放,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解放戰(zhàn)爭的正規(guī)性程度大為提高。
為了克服存在于黨內和軍隊內的任何無紀律無政府狀態(tài),奪取全國勝利,1月7日,毛澤東就建立報告制度為中共中央起草對黨內的指示。指示明確指出:從今年起,各野戰(zhàn)軍首長和軍區(qū)首長,每兩個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綜合報告和請示。其中一項內容就是“該軍紀律”。
1月9日,毛澤東收到西北野戰(zhàn)軍副政治委員兼陜甘寧晉綏聯(lián)防軍政治委員習仲勛給賀龍并報中共中央的一份報告,匯報了我軍攻克高家堡時發(fā)生的破壞紀律的事件。報告說:“去秋攻克高家堡時,沒收敵軍大部官佐以至連排班長及其家屬的財物,沿途乞食逃赴榆林者不少,對商人及攤販大部沒收,給榆林商人極壞之影響?!?/section>
毛澤東對這個問題十分重視,在報告上批示:
我軍到任何地方,原則上不許沒收任何商店及向任何商人捐款。官僚資本,在該地成為根據地時,亦只許由民主政府接收經營,不許軍隊沒收或破壞。軍隊給養(yǎng)應取給于敵人倉庫、地主階級、土地稅及政府向商人征收之正當的營業(yè)稅及關稅。沒收敵軍官佐家屬的財產,亦是完全錯誤的。高家堡破壞紀律的行為,應追究責任,并向全軍施行政策教育與紀律教育。
1948年4月23日,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了國民黨22年來的反革命統(tǒng)治中心南京,宣告了國民黨反動統(tǒng)治的覆滅。4月25日,毛澤東和朱德聯(lián)名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布告,宣布約法八章:
(一)保護全體人民的生命財產;
(二)保護民族工、商、農、牧業(yè);
(三)沒收官僚資本;
(四)保護一切公私學校、醫(yī)院、文化教育機關、體育場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業(yè);
(五)除怙惡不悛的戰(zhàn)爭罪犯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,凡屬國民黨中央、省、市、縣各級政府的大小官員、國大代表、立法監(jiān)察委員、參議員、警察人員、區(qū)鄉(xiāng)鎮(zhèn)保甲人員、凡不持槍抵抗、不陰謀破壞者,一律不加俘虜,不加逮捕,不加侮辱;
(六)一切散兵游勇,均應向當地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政府投誠報到;
(七)有準備有步驟地廢除農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;
(八)保護外國僑民生命財產的安全。
這約法八章,是人民解放軍加強紀律教育的表現(xiàn),也是對南京市民的莊嚴承諾。宣言的最后,毛澤東再次強調人民解放軍“紀律嚴明,公買公賣,不許妄取民間一針一線”,希望廣大民眾安居樂業(yè),切勿輕信謠言,自相驚擾。
紀律是軍隊的命脈。在人民軍隊發(fā)展的過程中,毛澤東深知紀律建設對軍隊建設的重要作用。對此,他曾總結說:“軍隊向前進,生產長一寸,加強紀律性,革命無不勝?!?/section>
今天,重溫毛澤東關于加強部隊紀律教育的論述,對我們推進黨及軍隊各項建設仍有著重大意義。
新時代必須把加強紀律教育與嚴格紀律執(zhí)行密切結合起來,有機融入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問責的全過程,以從嚴執(zhí)紀的懲戒震懾強化教育效果。
——文章摘自人民日報出版社圖書《中國共產黨自我革命的故事——淬煉成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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